环保部发布上半年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33个城市超标
2012-09-27 19:25:55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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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只有1个城市(海口);包括上海、广州和重庆在内的79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,即达到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、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、文化区、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水平。
在33个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中,包括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唐山、太原、郑州、济南、成都和南京等,其中乌鲁木齐的空气质量最糟,所谓劣三级即低于特定工业区的空气质量水平。
整体来看,2012年上半年,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平均浓度分别为0.040毫克/立方米、0.036毫克/立方米和0.086毫克/立方米,同比分别下降9.1%、2.7%和5.5%。
本信息摘自: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